荆大(荆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发布2023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7 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等文件要求,为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提供支撑。公司 2023 年度按照核算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只涉及二氧化碳一种气体,排放涉及净购入电力引起的排放和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其中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量为 7311.56 吨二氧化碳当量,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为221.59 吨二氧化碳当量,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量为 0 吨二氧化碳当量。

首页

首页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